证券代码:300212证券简称:易华录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48002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海英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
1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该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
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
2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保证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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