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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录: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等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6 00:00 查看全文

*ST易录 --%

债券代码:148002.SZ 债券简称:22华录01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亏损等事项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债券受托管理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26年4月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简称:“22华录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0%。债券票面利率采

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最新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2026〕2110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发行人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3度报告》(以下简称“2025年年度报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等公告,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审

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等事项进行公

告:

(一)业绩亏损事项

发行人2025年度净利润为-273598.61万元,亏损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204.73%。发行人出现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重塑智慧交通主业,然受经济大环境以及公司严控项目质量影响,该部分收入规模减小,相应毛利减少。数据要素业务发展较快,但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和毛利。同时公司消化数据湖建设历史问题以及原政企数字化历史审计结算等问题,产生大额负数收入和毛利。受数据湖公司运营情况不佳,公司数据湖建设款回款较慢,计提大额两金的坏账损失、长投的减值损失以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以上综合导致公司亏损规模较大。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单位:万元类型项目2025年度计提金额

4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5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0262.86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654.94

小计-60913.25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74.4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69569.08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5579.13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458.37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44506.15

小计-124038.28

合计-184951.53

3、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4951.53万元,将导致公司

2025年利润总额减少184951.53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净资产,对

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事项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6】第

0773号”《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3469.16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

额为-633469.16万元,实收股本为71989.2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事项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段内容

5“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易华录2025年度发生净亏损2735986138.67元,且于2025年12月31日,易华录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3702690283.66元,受限货币资金266776174.43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易华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出具非标准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易华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易华录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五)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事项

1、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的起始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易华录”变更为“*ST易录”。

(3)股票代码:300212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自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1个交易日,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

62、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触及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条第(六)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事项发行人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65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德证券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期债券的

本息偿付情况、担保人资信状况和担保能力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相关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的严重程度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7(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等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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