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证券简称:日科化学公告编号:2025-088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公司研创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志龙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3人,代表股份135116417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29.06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8244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8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6872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82%。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110人,代表股份
6872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82%。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股东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77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50%;反对125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9%;
弃权1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4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0603%;反对125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3016%;弃权1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6381%。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718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53%;反对12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0%;
弃权1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474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6576%;反对12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6752%;弃权1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667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7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2%;反对125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9%;
弃权1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4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0065%;反对125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3016%;弃权1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6919%。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704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48%;反对12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7%;
弃权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460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4510%;反对12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8862%;弃权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662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75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35%;反对125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3%;
弃权1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4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0312%;反对125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3307%;弃权1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6381%。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673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24%;反对12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3%;
弃权2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429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0101%;反对12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7014%;弃权2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2885%。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133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4%;反对127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4%;
弃权7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1.1460%;反对127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5097%;弃权7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3444%。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133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5%;反对13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60%;
弃权6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89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1.1467%;反对13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9.1899%;弃权6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634%。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190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50%;反对1216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2%;
弃权7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1.9827%;反对1216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6992%;弃权7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318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147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30%;反对12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9%;
弃权7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1.3533%;反对12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6723%;弃权7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974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147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28%;反对125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3%;
弃权7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1.3497%;反对125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3307%;弃权7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319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190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46%;反对12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5%;
弃权7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46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1.9761%;反对12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7043%;弃权7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3196%。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190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48%;反对116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7%;
弃权7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1.9798%;反对116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0211%;弃权7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99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王圣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