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山东亘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0.75%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召开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曾于2026年4月完成放弃间接控股子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间接控股子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橡塑”)间接持有的山东梅德业橡
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德业”)38%股权(认缴出资额152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3.8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东日先生,本次转让价格为3.8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梅德业的股权,不再对梅德业负有出资义务,梅德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在梅德业尚未实缴出资的义务由赵东日先生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
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交易不属于与本次交易标的同一或相关资产,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综上,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特此说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