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证券简称:日科化学公告编号:2025-048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09:15-0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
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志龙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7名,合计持有股份
144541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7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
合计持有股份1317837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3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合计持有股份127575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26%。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04人,合计持
有股份162972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36%。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股东会,山东德衡(济
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65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74%;反对1129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1%;弃权1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2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726%;反对1129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9%;弃权1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65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74%;反对11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8%;弃权1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2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726%;反对11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40%;弃权1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4%。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3267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88%;反对11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8%;弃权1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2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49%;反对11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40%;弃权1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47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9%;反对122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41%;弃权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03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15%;反对122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62%;弃权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371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11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8%;弃权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7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12%;反对11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6%;弃权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2%。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33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57%;反对113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40%;弃权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91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03%;反对113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36%;弃权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392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55%;反对109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46%;弃权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48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31%;反对109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29%;弃权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357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10%;反对1128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06%;弃权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3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359%;反对1128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36%;弃权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6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72%;反对1203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5%;弃权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21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708%;反对1203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8%;弃权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60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39%;反对1208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59%;弃权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16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407%;反对1208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38%;弃权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80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76%;反对120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18%;弃权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36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28%;反对120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70%;弃权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4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088%;反对1091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90%;弃权1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4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088%;反对1091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90%;弃权1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2%。
关联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徐鹏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52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783%;反对1090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35%;弃权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52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83%;反对1090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35%;弃权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3%。
关联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徐鹏需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378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58%;反对109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46%;弃权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4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72%;反对109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29%;弃权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381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9%;反对109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6%;弃权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7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62%;反对109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29%;弃权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9%。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358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17%;反对111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95%;弃权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20%;反对111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8%;弃权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2%。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6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101%;反对111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31%;弃权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86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101%;反对111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31%;弃权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8%。
关联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徐鹏、杜海能、金谦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97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07%;反对11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2%;弃权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97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07%;反对11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2%;弃权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1%。
关联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徐鹏、杜海能、金谦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94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754%;反对111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4%;弃权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94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54%;反对111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4%;弃权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
关联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徐鹏、杜海能、金谦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王圣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