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28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28号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院”)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编制《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电科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电科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电科院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电科院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4)00428)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史文明
中国·南京
2024年4月2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高蕾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院”)2022年度财务
报表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1705号)。公司董事会现就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其他需说明情况所述,报告期,电科院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表决权委托纠纷,公司印章管理、资金使用审批、费用报销审批等重要的内控制度未能全部得到有效执行,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电科院2022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二、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2023年9月14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选举了董事长并聘任
了新的高级管理层。新的管理团队高度重视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表决权委托纠纷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2023年7月,胡德霖先生去世后,胡德霖先生与胡醇先生之间相关诉讼因一方死亡丧
失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资格而终止,李崇珠女士通过夫妻财产分配与继承取得胡德霖先生名下持有的电科院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醇先生、李崇珠女士;同时,李崇珠女士与胡醇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名下电科院股份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胡醇先生。
如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醇先生、李崇珠女士,股份权属清晰并已进行了必要的安排,不存在诉讼、仲裁或纠纷,因此公司判断关于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表决权委托纠纷事项影响已消除。
(二)关于公司印章管理、资金使用审批、费用报销审批等重要的内控制度未能全部得到有效执行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2023年9月,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编号:3205000552995)、法人章已移交至公司,并安排专人进行保管,公司相关印章重启使用。2023年11月,公司已撤回起诉关于公
司诉胡醇先生归还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胡醇)、合同专用章的案件,该案件诉讼已完结。
2023年9月,自新聘任管理团队以来,公司完善了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管理
制度、资金使用审批、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等。
在印章管理方面,公司完善了《印章管理制度》,制度规定用印申请人提交用印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相关主管领导签批后,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中登记,由印章管理员进行盖章;印章使用登记簿由专人保管并长期留存。公司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规定,已重点加强对公司印章的审批、保管、使用管理。
在资金使用审批、费用报销审批制度方面,公司通过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审批、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同时不断优化财务部架构和人员职责,重视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岗位职责教育。公司财务收支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定期对公司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同时外部审计机构也会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内控的有效性。此外,公司还进一步加强了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在监督体系的构建方面,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机制,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独立董事、监事会能充分、独立地对公司管理层履行监督职责和独立评价和建议,同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设置有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如上所述,在新任管理团队履职以来,截至报告期末,经对公司印章管理、资金使用审批、费用报销审批等重要的内部控制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执行控制活动,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因此公司判断该事项影响已消除。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