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5证券简称:电科院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6年7月8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90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近日,公司收到胡醇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元股)比例(%)
2026年4月9日
胡醇集中竞价
至2026年789.5557491000.10月日
合计7491000.10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4922379133.2724847469133.17
胡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922379133.2724847469133.17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24922379133.2724847469133.17
注1:本次减持后胡醇先生持有的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4.1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胡醇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