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的全称][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的简称]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058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1-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4
四、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058号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东方电热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电热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方电热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第1页大华核字[2024]0011000058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我们认为,东方电热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电热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方电热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方电热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宋婉春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晓菁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第2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8204811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883.44 万元。东方电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722975 股,每股
面值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6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08834399.25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722975股,募集资金总额608834399.2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653006.40元(保荐承销费用共
3653006.40元,其中已预付1000000.00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606181392.85元,已由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
1104060029200301623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账号为633425046的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94164.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240235.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3928059.98元,其中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4655130.42元(含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8704337.57元);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6100320.96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3172608.60元。募集资
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销户,销户时账户由于存放期利息收入形成结余资金61128.64元转入公司一般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9625424.68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2253332.87元以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7433220.45元。
(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6489859专项报告第1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41元募集资金总额297999996.1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2650000.00元(保荐承销费用共3710000.00元,其中已预付10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95349996.19元,已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建
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919的人民币账户。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26779.01元(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873217.1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2)001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1510148.47元,其中:2022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2557475.67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4753831.54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952672.8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912852.40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2363068.71元以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549783.6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的募集资金专户、在民生银行
镇江大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633425046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
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的募集资金专户、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10月9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承保承继,天风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东方承专项报告第2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账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大港支行(账号为:633425046)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
司于2022年10月将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账户余额61128.64元转入公司一般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存在银行活期存款余额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110406002920030162363000000.007337220.56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8110501013501814457263705400.00138332895.15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633425046100129000.0033955308.97活期存款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32050175883609501818179346992.85已销户
合计606181392.85179625424.68
2.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期末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截止日余额起息日到期日
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定期存款50000000.002023.10.182024.4.18
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定期存款50000000.002023.10.182024.4.18
合计100000000.00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合计279625424.68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919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用于募集资金临时存储之用。并于2022年9月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专项报告第3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该临时存储专户余额分别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于
2022年10月将该临时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销户时账户无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了账号为811050101330203317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开设了账号为70390188000245540募集资金使用账户。并于2022年9月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32050175883609501919295349996.19已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330203317735096925.27活期存款
泰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39018800024554018815927.13活期存款
镇江大港支行
合计295349996.1953912852.40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53912852.4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专项报告第4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专项报告第5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606181392.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172608.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3928059.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是否已变更项目达到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投资进度
项目(含部预定可使用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1)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3)分变更)状态日期效益效益大变化
=(2)/(1)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东方山源51%
否63000000.0063000000.0056000000.0088.8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股权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2024年否263705400.00263705400.0017648221.4539681237.3515.05不适用不适用否
PTC 电加热器项目 6 月 30 日一期工程年产350万套新能源2023年6月
3638.65
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 否 100129000.00 100129000.00 25524387.15 68900329.78 68.81 30 日;二期 是 否万元器项目工程2026年
1月1日
补充流动资金否179346992.85179346992.85179346492.8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合计(注1)606181392.85606181392.8543172608.60343928059.98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06181392.85包含应付未付发行费用1941157.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4240235.12元。
“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因项目核心设备飞翼式双面铲齿机样机调试时间远超计划及项目厂房建设计划调整多次,影响了项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目建设进度。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及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变的情况下,对此项目的实施进度予以调整:将“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4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1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不适用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实施地点由镇江新区东方路 99 号变更至镇施地点变更情况江新区银河路53号(正申请改为镇江新区银河路368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镇江新区银河路53号已于2021年11月12日变更为镇江新区银河路368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70.4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收购东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山源 51%股权”和“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中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1959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销户,销户时由于存放期利息收入账户结余资金61128.64元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转入公司一般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2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93873217.1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8952672.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1510148.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投资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进度(%)(3)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含部分变更)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1)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可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
=(2)/(1)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实施年产2万吨锂电2023年-553.32
否189200000.00189200000.0060218621.10155506868.3782.19否否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9月30日万元实施年产50台高温高
2023年1047.7
效电加热装备否104673217.18104673217.1838734051.7086003280.1082.16是否
9月30日2万元
项目
合计293873217.18293873217.1898952672.80241510148.4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2023年9月,“年产2万吨预镀镍锂电池钢壳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消费电子领域需求上升缓慢、动力电池领域订单落地不及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期、预镀镍材料验证客户较多且时间较长等因素综合影响,“年产2万吨预镀镍锂电池钢壳材料项目”2023年未达到预期效益。
(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3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753831.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年产50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项目”和“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中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投入及置换情况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3723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