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证券简称:东方电热公告编号:2025-06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热”)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38204811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883.44万元。东方电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722975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6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08834399.25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722975股,募集资金总额608834399.2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653006.40元(保荐承销费用共
3653006.40元,其中已预付1000000.00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606181392.85元,已由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
1104060029200301623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账号为633425046的募
集资金专户、开立在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94164.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240235.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4980540.51元,其中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4655130.42元(含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8704337.57元);2022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66100320.96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3172608.6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71466748.51元;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79585732.02元。
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销户,销户时账户由于存放期利息收入形成结余资金61128.64元转入公司一般户;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销户,销户时账户结余资金8100971.96元转入公司一般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581166.20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6862772.12元以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0718394.0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的募集资金专户、在民生银行镇江大
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633425046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8110501013501814457的募集资金专户、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10月9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继,天风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账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号为:811050101350181445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账号为:633425046)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0月将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余额61128.64元转入公司一般户;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电加热器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4年销户,销户时账户结余资金8100971.96元转入公司一般户;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已于 2025年 6月 30日实施完毕,节余资金 120861233.32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存在银行活期存款余额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110406002920030162363000000.006719932.88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8110501013501814457263705400.00120861233.32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633425046100129000.000.00已销户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32050175883609501818179346992.850.00已销户
合计606181392.85127581166.20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期末结余为0元。
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合计127581166.2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606181392.8579585732.02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494980540.51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项目可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是否达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度(%)定可使用状到预计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资总额(1)金额入金额(2)现的效益分变更)(3)=(2)/(1)态日期效益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东方山源51%
否63000000.0063000000.00700000.0056700000.009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股权年产6000万支铲
2025年
片式PTC电加热器 否 263705400.00 263705400.00 78885732.02 163143127.88 61.8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6月30日
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50万套新能2023年6月
3321.42
源电动汽车PTC电 否 100129000.00 100129000.00 0 95790919.78 95.67 30 日;二期 是 否万元加热器项目工程2026年1月1日
补充流动资金否179346992.85179346992.85179346492.8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合计(注1)606181392.85606181392.8579585732.02494980540.51-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06181392.85元,包含应付发行费用1941157.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4240235.12元。
1、因核心设备“飞翼式双面铲齿机”调试时间远超预期,以及项目厂房建设计划调整,影响了“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的建设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在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6月30日调整至2025或预计收益的情年6月30日。
况和原因(分具体 2、“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314.31 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项目)额的61.87%,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厂房、厂房改造及支付相关税费等合计使用自有资金6965.96万元,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实际已支出投资金额23280.27万元,占项目建设资金27782.54万元的83.79%。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不适用情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募集资金投资项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实施地点由镇江新区东方路 99 号变更至镇江新区银河路 53 号目实施地点变更(正申请改为镇江新区银河路368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镇江新区银河路53号已情况于2021年11月12日变更为镇江新区银河路368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适用情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募集资金投资项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70.4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和“年目先期投入及置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中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换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1959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不适用金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2年10月将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2050175883609501818的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 专户注销,账户余额 61128.64 元转入公司一般户;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集资金结余的金 专户于 2024 年销户,销户时账户结余资金 8100971.96 元转入公司一般户;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已于 2025额及原因年6月30日实施完毕,节余资金120861233.32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厂房、厂房改造及支付相关税费等合计使用自有资金6965.96万元,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尚未使用的募集活期存款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不适用题或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