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八条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等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案;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1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越股东会授权范围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越股东会授权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可设执行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四十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第一百四十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
下列职权:使下列职权:
2(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
财务负责人;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八)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第一百五十条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执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分派业务范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围履行相关职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分派业务范围履行相关职责。
注:修改部分以黑体加粗标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