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09 月 16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6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和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2 人,代表股份 800114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2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77346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266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5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1 人,代表股份 266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1 人,代表股份 266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
编码 称 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结果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股)《关于修 总表决情 78486 98.09 14658 1.832 0.07
59300 0
订<公司 况 375 39% 00 % 41%
1.00 章程>部 其中,中 通过
分条款的 11402 42.77 14658 54.99 2.22
小股东的 59300 0议案》 00 00 57% 49%
表决情况 94%《关于修 总表决情 78486 98.09 14658 1.832 0.07
59300 0
订<股东 况 375 39% 00 % 41%
2.00 会议事规 其中,中 通过
则>的议 11402 42.77 14658 54.99 2.22
小股东的 59300 0案》 00 94% 00 57% 49%表决情况《关于修 总表决情 78486 98.09 14658 1.832 0.07
59300 0
订<董事 况 375 39% 00 % 41%
3.00 会议事规 通过其中,中则>的议 11402 42.77 14658 54.99 2.22
小股东的 59300 0案》 00 94% 00 57% 49%表决情况《关于修总表决情
订<董事、 79240 99.03 70250 0.878 0.0868700 0况
高级管理 275 61% 0 % 59%
4.00 人员薪酬 通过
与考核制 其中,中 18941 71.06 70250 26.35 2.57度>的议 小股东的 68700 000 52% 0 73% 76%案》 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曹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