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安利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18证券简称:安利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拟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相关

主体若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

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

方案未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长期价值投资,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拟使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后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对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进行调整,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性质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106060.33%27106061.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1627639499.67%21427639498.75%

三、总股本216987000100.00%216987000100.00%

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8%。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性质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106060.33%37106061.7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1627639499.67%21327639498.29%

三、总股本216987000100.00%216987000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且以四舍五入测算数据,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3.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71亿元,流动资产为14.18亿元,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约4.9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6.07%,流动比率2.66、速动比率

1.99,公司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良好。

按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总资产的2.5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82%,约占流动资产的4.23%,约占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数的12.08%。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条件。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增减持股份计划;亦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未来适宜时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中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2、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情况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4、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

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

方案未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三)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