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于2026年6月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5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独立董事4名,会议有效票数为4票。会议由独立董事王政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独立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投资行为符合基金设立的目的,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对当前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系市场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下无正文!
1/2(本页无正文,是《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政力郭德轩陈九波范丛明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