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证券简称:鸿利智汇公告编号:2026-008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李国平、马卓保证向公司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智汇”或“公司”)分别收到李国平先生与马卓女士的《告知函》,双方于2026年1月15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李国平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5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1%,以人民币5.9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马卓女士,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10515000.00元。马卓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认可,受让公司5.01%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6年1月26日,李国平先生与马卓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交易双方协商,对《原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支
付安排进行调整,其他仍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李国平
受让方(乙方):马卓
2、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3.2.2条约定的剩余款项支付时间节点与条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变更。
即将原协议第3.2.2条第二款第二项变更为:受让方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一
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三十百分比(30%)。
(2)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按照原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