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
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
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
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政旦志远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及后台支持,专业配置合理,现场审计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团队成员在服务上市公司(含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中富有经验。政旦志远现场审计过程中根据公司的需求、事项紧迫性和复杂性等因素来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审计工作有序完成。
2、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计划:政旦志远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计划进度安排合理有序,有明确的进度节点控制措施和落实方法,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实施程序:审计程序的执行严格遵循审计计划和相关法规要求。
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能够及时与公司协调解决。
3、审计质量管理
项目咨询:政旦志远拥有行业精英构成的技术支持团队,政旦志远项目团队随时保持与公司之间的沟通,并能随时为公司遇到的特殊财务处理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意见分歧解决:政旦志远内部质量控制程序中,对意见分歧解决制定了相关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意见分歧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
项目质量控制:政旦志远已建立起完善的多级复核质量控制体系,从业务承接开始,明确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业务执行、业务底稿、质量复核、质量监控等多方面质量
控制模式及责任,用于指导业务质量管理工作,以实现对事务所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从业务承接到报告出具,实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4、独立性及合规性
政旦志远建立及落实了一套严密的独立性制度,针对事务所和个人与特定实体间的财务、雇佣、咨询及业务往来,均设定了明确的规范。同时,对于向这些实体提供的审计服务及非鉴证服务,也制定了详尽的规章制度。此外,为了确保审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其他核心合伙人的轮换与冷却期也被纳入
了管理范畴,并配备了相应的追责机制。
5、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政旦志远已制定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并能够有效执行。
6、总体评估
公司认为政旦志远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
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能
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