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证券简称:银禧科技公告编号:2026-3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6月13日下午,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彭朝晖先生提交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彭朝晖先生提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一项提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提案主要内容
一、提案人及提案资格
提案人彭朝晖(身份证号4302021969*******)持有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股份1613.31万股达到3.41%,具备向公司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
二、提案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提请修改公司章程条款“提案人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方案如下:
(一)修改条款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九十四条。
(二)修改内容对照项目修改前修改后
1项目修改前修改后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条文内容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3人......事3人,内部职工代表董事1人.........(三)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数由多到少
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当选...(三)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数由多到少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
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如当选董事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
不足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公司应当在六数。如当选董事不足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
第九十四条十日内完成补选。如两位以上董事候选人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如两位以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额的限制只能上董事候选人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得票相同的额的限制只能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董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等得票相同的董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三)修改后的完整条文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内部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不能同时兼任总经理职务。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十四条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度。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应当披露每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以及是否当选。累积投票制具体实施方法为:
(一)董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股东会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
数不能超过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
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
2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
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如当选
董事不足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如两位以上董事候选人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额的限制只能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得票相同的董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选举。”综上所述,本次修改《公司章程》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选举程序条款,是基于新《公司法》的最新要求、顺应上市公司治理改革趋势、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升决策效率的重要举措。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更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案人郑重提请公司将本议案列入2025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并恳请全体股东审议批准。”二、董事会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报备文件1、彭朝晖先生提交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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