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6-68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 年 8 月 14 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以公司实施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公司现有总股本 4737546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47375468.5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6 年 9 月 24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4737546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47375468.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
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该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4737546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扣税后,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临时公告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23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郑桂华、陈玉梅
3、咨询电话:189887333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临时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