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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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骜,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曾任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现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信号与图像处理、智能感知与人机交互。
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应以通讯方式2025年度召
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开股东会次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数
9810065
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原用名“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2025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任职召开会意见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情况议次数类型
2025年1月24日《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2025年4月18日同意主任选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4
委员2025年5月27日《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2025年11月28日同意人的议案》
2025年1月24日《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委员32025年4月18日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提名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5月27日《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战略委员会委员12025年11月28日同意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独立董事意见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核意
2025年第一见
2025年4月
1次独立董事2、关于对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事项的审核同意
18日
专门会议意见
3、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5年第二
2025年6月1、关于新增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
2次独立董事同意
19日核意见
专门会议
1、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上市事项的审核意见
2、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方案事项的审核意见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5年第三 4、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2025年11
3次独立董事司上市决议有效期事项的审核意见同意
月28日
专门会议 5、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事项的审核意见
6、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事项
的审核意见
7、关于新增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
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
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和部分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公司专项内部审计报告等,及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
场考察和办公,现场办公时间累计16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公司亦对本人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的展开给予了充分的配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
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相关事项具体审核程序详见本报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公司相关事项
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独立董事:李骜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