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证券简称:北京君正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的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强先生
7、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召开
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5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97006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2576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4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4430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76%。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84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4444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10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663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87%;反对3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8%;
弃权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74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77%;反对3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8%;弃权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6316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88%;反对64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3%;
弃权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54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77%;反对64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22%;弃权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1%。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96597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7%;反对3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4%;
弃权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35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04%;反对3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94%;弃权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1%。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67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1%;反对2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3%;
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1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59%;反对2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0%;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337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02%;反对29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0%;
弃权374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4%;反对29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6%;弃权374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0%。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665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2%;反对2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0%;
弃权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03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21%;反对2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9%。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52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4%;反对438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5%;
弃权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62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1%;反对438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6%;弃权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505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34%;反对45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5%;
弃权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43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25%;反对45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5%;弃权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中有52562091股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444544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39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80%;反对466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7%;
弃权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80%;反对466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7%;弃权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庄丽琴、王琪瑶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
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