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君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7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公司H股香港公开发售截止之日起的第 30 个自然日(不含)起的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 2026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
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首次回购股份情况:2026 年 9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7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2、回购股份累计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101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最高成交价为 151.0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12 元 /股,成交总金额
150011824.33元(不含交易手续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
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6年 9月 21日至 2026年 9月 23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方案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0183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股票种类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人民币普通股(A股) 483664367 93.92 483664367 93.92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60790899 11.81 61809199 12.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22873468 82.12 421855168 81.92
二、境外上市外股(H股) 31287300 6.08 31287300 6.08
三、总股本 514951667 100.00 51495166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
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018300 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