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1569911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2540723元。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81569911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82540723股,
第二十一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81569911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82540723条股,不存在其他类别股。股,不存在其他类别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ESG委员会、提
酬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名与薪酬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董事会负责制定。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四
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十二条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数,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立董事担任。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定。其规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安排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