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4证券简称:正海磁材公告编号:2025-03-05
债券代码:123169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大街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凯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5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2861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394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343082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19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6名,代表有
1表决权股份9778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共358人,代表股份
9781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5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结果如下: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519152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7318%;反对87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491%;弃权6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9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5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64%;反对8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5%;弃权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0%。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51873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7201%;反对87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491%;弃权10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08%;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93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011%;反对8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5%;弃权10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3%。
23、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519382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7384%;反对85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417%;弃权7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2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8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16%;反对8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87%;弃权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7%。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133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7938%;反对61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751%;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11%;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53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13%;反对61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51%;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6%。
5、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87794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8432%;反对39672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1243%;弃权1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2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99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677%;反对3967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97%;弃权1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6%。
36、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817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7042%;反对93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638%;弃权1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2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37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07%;反对9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1%;弃权1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2%。
7、审议《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48866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8677%;反对39182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1104%;弃权7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218%;本项议案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85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530%;反对3918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587%;弃权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夏虹、于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2、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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