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
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
1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审查意见
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且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福海张志红李伟金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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