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4证券简称:正海磁材公告编号:2025-03-07
债券代码:123169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大街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凯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7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4013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148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343082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2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7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930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8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共574人,代表股份
29741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51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449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494%;反对3928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50%;弃权1704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456%;本项议案获得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177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60%;反对3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9%;弃权170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1%。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3639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2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0243%;反对34697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9277%;弃权1794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480%;本项议案获
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91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302%;反对346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64%;弃权179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3%。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3572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0225%;反对34695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9276%;弃权1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498%;本项议案获
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85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77%;反对3469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58%;弃权186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5%。
2.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334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0165%;反对3502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9364%;弃权17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471%;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6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317%;反对3502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3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54%;弃权176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29%。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356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0223%;反对34777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9298%;弃权1789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478%;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84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50%;反对3477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33%;弃权17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7%。
2.0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2979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0067%;反对34815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9309%;弃权2336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62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25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83%;反对3481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61%;弃权233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6%。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3603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0234%;反对3486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9321%;弃权166437股,占出席会
4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44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88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81%;反对348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22%;弃权166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6%。
2.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3602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0233%;反对3476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9294%;弃权1767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473%;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88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78%;反对3476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79%;弃权176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3%。
2.08关于修订《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参会关联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1980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7.6242%;反对497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6069%;弃权2378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7689%;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006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90%;反对4970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3%;弃权237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5权股份总数的0.7997%。
3、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4245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427%;反对4013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73%;弃权187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5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15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13%;反对401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5%;弃权187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2%。
4、审议《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448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490%;反对3802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17%;弃权18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493%;本项议案获得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176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16%;反对380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5%;弃权184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8%。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4232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423%;反对4058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85%;弃权1839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492%;本项议案获得
6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151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69%;反对405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6%;弃权183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夏虹、于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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