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证券简称:金力泰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议案6.0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郝大庆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1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90人,代表股
份1432861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2940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2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9人,代表股份1269921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711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6人,代表股份685418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4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19024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0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8人,代表股份566393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9133%。
(三)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会议的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04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1%;反
2对68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82%;反对68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5%;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0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9%;反对6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1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99%;反对6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同意14230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9%;反
对6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1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99%;反对6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3%。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9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9%;反对11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4%;弃权8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51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53%;反对11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弃权8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022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83%;反对38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7%;弃权8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0%。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7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69%;反对38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7%;弃权8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4%。
(六)审议未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90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78%;反对73017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92%;弃权
8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98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07%;反对2664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79%;弃权8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04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1%;反对10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弃权8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82%;反对10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弃权8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5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1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06%;
反对10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弃权8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57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49%;反对10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8%;弃权8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3%。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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