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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泰: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3 00:00 查看全文

*ST金泰 --%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5-09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自行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0)。

2025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分别收到合计持有公司3.55%股份的股东吴国政,合计持有公司1.30%股份的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合计持有公司14.80%股份的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进行罢免及补选:

(1)《关于罢免刘锐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选举马安乐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郭海楠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罢免郝大庆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罢免孙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刘雅浪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蔡兆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截至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时,股东吴国政持有公司股份16861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合计持有公司617956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035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0%。公司监事会认为,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时,

提案人吴国政持有公司3.55%股份,提案人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合计持有公司1.30%股份,提案人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80%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人作为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提案人的临时提案提出时间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案提交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自行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履行的召集程序:

召集人:公司监事会。

履行的召集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以2票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审议不通过。即董事会不同意海南大禾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亦不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8日收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与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监事会作为召集人将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提请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

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编码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罢免罗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00《关于罢免于绪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3.00《关于罢免唐光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00《关于罢免刘锐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5.00《关于罢免郝大庆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6.00《关于罢免孙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职务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7.01《关于选举刘小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2《关于选举马安乐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3《关于选举刘雅浪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4《关于选举蔡兆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8.01《关于选举徐丽慧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2《关于选举邦荔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3《关于选举徐甲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4《关于选举郭海楠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与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关于非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及以上投票赞成表决通过。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的表决结果,是决定议案7.01至议案7.04是否生效的前提。如果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经表决均获得通过,则议案7.01至议案7.04表决结果全部有效;如果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经表决获得部分通过,则议案7.01至议案7.04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相应罢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

如果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经表决均未获得通过,则议案7.01至议案7.04表决结果均不发生效力。

关于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及以上投票赞成表决通过。议案2及议案3的表决结果,是决定议案8.01至议案8.04表决结果是否生效的前提:

如果议案2及议案3经表决均获得通过,则议案8.01至议案8.04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如果议案2及议案3经表决部分获得通过,则议案8.01至议案8.04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相应罢免的独立董事人数加一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如议案2及议案3均未获得通过,则议案

8.01至议案8.04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一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

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

议案7、议案8的表决方式应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

45。(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以现场登记方式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纯超

电话:021-31156097

传真:021-31156068

邮编:201417

联系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3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225。投票简称:“金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投 X2 票 X2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金力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备注同反弃意对权提案该列打提案名称编码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罢免罗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00《关于罢免于绪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3.00《关于罢免唐光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00《关于罢免刘锐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5.00《关于罢免郝大庆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6.00《关于罢免孙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职务议案》√

累积投票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提案

7.0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7.01《关于选举刘小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2《关于选举马安乐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3《关于选举刘雅浪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7.04《关于选举蔡兆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8.01《关于选举徐丽慧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2《关于选举邦荔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3《关于选举徐甲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4《关于选举郭海楠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委托人姓名(签名、法人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4.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5.受托人姓名(签字):

6.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7.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名。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1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年月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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