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1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产业数据服务业务收入(销售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对于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对应考归属批次2025年增长率相对于2025年增长率核年度目标值增长率触发值增长率目标值增长率触发值增长率
(m) (n) (p) (q)
第一批归属20265%3%8%5%
第二批归属20278%6%12%9%
第三批归属202810%8%15%12%实际完成度对应归属系数实际完成度对应归属系数指标
(A) (X1) (B) (X2)
A≥m X1=1 B≥p X2=1
考核达成情况 n≤A X1=A/m q≤B X2=B/p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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