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证券简称:光韵达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1层,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若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侯若洪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1096734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44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093800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8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公司股份293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87%。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0人,代表公司股份473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4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候选
人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
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
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
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修订《分红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
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2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
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
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非独立董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侯若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0812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03股。
侯若洪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姚彩虹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0839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373股。
姚彩虹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王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8112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1103股。
王荣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独立董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雷先生、李毓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4.1选举黄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0838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371股。
黄雷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选举李毓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8111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1101股。
李毓麟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长勇先生、陈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1选举刘长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40811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01股。
刘长勇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2选举陈永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48138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1371股。
陈永明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柯铮律师、余苏律师参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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