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证券简称:光韵达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亲自参会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听取了监事会主席刘长勇先生提交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是为了更好的回报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除了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外,没有其它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积极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对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监事会拟定的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税前)。
基于谨慎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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