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的履约保函、其他资产抵押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凌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轩精密”)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12个月。公司按36.4651%的持股比例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凌轩精密第二大股东韩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凌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凌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66771534120
公司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九路9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395.844万元
法定代表人 韩东
成立日期 2008-06-26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
工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装饰用
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
经营范围 业机器人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试验机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 本公司直接持有36.47%的股权,并以表决权委托的方式享有71.47%的表决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9485574.63 268821042.61
负债总额 92650143.96 140747730.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7000000.00 6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82466295.24 124649586.98
资产负债率 38.69% 52.36%
净资产 146835430.67 128073311.76
项目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658837.11 151076957.29
利润总额 -3084135.00 42469008.54
净利润 -2688269.96 36778607.43
3、成都凌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设立至今,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支行
2、保证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成都凌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人民币叁佰陆拾肆万陆仟伍佰壹拾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并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凌轩精密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凌轩精密 36.4651%股权,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享有其 71.4651%表决权,于 2025 年 12 月完成并表。自然人韩东持有凌轩精密 34.9999%的股权、自然人张兵持有凌轩精密 9.0174%的股权、自然人吴少波持有凌轩精密 7.3478%的股权、成
都新申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凌轩精密 3.8901%的股权、自然人濮志伟持
有凌轩精密 4.1739%的股权、自然人吴亚萍持有凌轩精密 2.0302%的股权、自然人邓成兵持有凌
轩精密 1.6696%的股权、自然人王建波持有凌轩精密 0.4060%的股权。本次凌轩精密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及第二大股东韩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凌轩精密其他少数股东影响力较弱,因此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9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354631417.23元的36.69%,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的担保。若上述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50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7.43%。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