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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30证券简称:永利股份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

拟收购上海纵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纵利”)持有的

上海尤利璞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璞”)22.75%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5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实缴)。因上海纵利尚未履行该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未来由公司继续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公司不支付对价。

公司目前持有尤利璞7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尤利璞92.75%的股权。尤利璞主要从事智能输送设备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等业务活动。

2、2025年7月23日,公司、上海纵利和尤利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纵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P28P3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凡

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5日

合伙期限:2020年12月15日至2050年12月14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联民路 1881 号 11 幢 6 层 B 区 639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凡普通合伙人156078.00%

2朱月琴有限合伙人24012.00%

3陈文雯有限合伙人20010.00%

合并2000100.00%上海纵利的普通合伙人为公司营销骨干团队成员。上海纵利的全体合伙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上海纵利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尤利璞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P3HH8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成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4285.7143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5日

营业期限:2021年1月5日至2041年1月4日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98号1幢1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金属工具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衡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尤利璞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交易标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2288063.1923266932.90

负债总额19840480.1221969780.45

净资产2447583.071297152.45

项目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0139349.2331097904.21

营业利润1211030.99390500.77

净利润1150430.62397379.76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所涉及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利璞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形。

4、股权结构

转让前: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70.00%

2上海纵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85714330.00%

合计42857143100.00%

转让后: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3975000092.75%

2上海纵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071437.25%

合计42857143100.00%

四、出资方式及定价依据

1、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2、定价依据:根据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转让方原始出资金额。由于本次转让的尤利璞22.75%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5万元)尚未实缴,双方确认,本次转让的实际对价为0元,公司后续将根据尤利璞的公司章程承担实缴出资义务。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纵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上海尤利璞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乙方转让的标的为:上海尤利璞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2.75%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5万元,尚未实缴)。

2、交易价格及付款安排

2.1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尤利璞22.75%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相应价格受让上述股权。

2.2鉴于乙方尚未向尤利璞足额缴纳尤利璞22.75%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将根据尤利璞的公司章程以及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向尤利璞缴纳应缴纳的注册资本。

3、股权转让标的交割

3.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应完成将拟转让股权变更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协议各方积极协调办理。

3.3如各方因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签署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内

容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4、权利义务的转移

4.1自尤利璞完成交易标的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基于交易标的所

享有和/或承担的一切权利和/或义务转移由甲方享有和/或承担。

4.2上述权利包括基于标的而产生的表决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

及其它法律规定和章程赋予的权利。

5、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资产旨在增强公司对尤利璞的控制,便于尤利璞的后续融资,加快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的推进工作,推动公司产业链拓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发展方向。

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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