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914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已于2026年7月15日兑付完毕,自
2026年7月15日起,“银信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银信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7月15日,“银信转债”合计转股为479217股“银信科技”股票,公司总股本由444267334股增加至444746551股,相应的注册资本由444267334元增加至444746551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26.7334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74.6551万元。万元。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4426.7334万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4474.655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1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三十八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第一百三十八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
责人);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由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财务负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责人)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四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第一百四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下列职权: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二、本章程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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