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1证券简称:银信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3059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一)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前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三)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的职级要求,除此之外,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鉴于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
的职级要求,及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前述人员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因此,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调整为9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43.1800万股调整为941.9800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2四、监事会意见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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