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1183544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90元,共计募集资金883499999.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871926004.0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分别
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3393.37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余额为13799.2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截至2023年12累计投入金额与
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承诺投募集资金调整月31日累计投募集资金调整后项目资总额后投资总额入金额投资总额的差额洲明科技大亚湾
LED显示屏智能化 57800.00 56642.60 45383.60 11259.00产线建设项目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6600.006600.004059.772540.23
补充流动资金23950.0023950.0023950.00-
合计88350.0087192.6073393.3713799.2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2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
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
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3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如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审批程序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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