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证券简称:洲明科技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7月14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7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已于2022年7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完成本合伙人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
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057989股,占公司当时剔
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3.49%,成交金额约为24052万元(含交易税费),成交均价约为6.32元/股。本合伙人持股计划购买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12个月,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
2023年7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本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7月14日届满。
2023年6月14日,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收到公司2022年度现
金分红款570869.84元,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12024年5月22日,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收到公司2023年度现
金分红款1905525.45元,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8901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的
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关于延长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情况
1、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原存续期
根据《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
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私募基金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次延长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情况
鉴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
发展的信心,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次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7月14日。
本次延期后,不再设定锁定期。在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与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并按照《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本合伙人持股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一旦本合伙人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本持股计划自动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2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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