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证券简称:洲明科技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及其业绩承诺情况
1、交易概述2022年9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洲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洲明”或“受让方”)与广州灵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宇科技”)、罗杨柳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前海洲明以总价人民币90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灵宇科技、罗杨柳合计
持有的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智文化”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灵宇科技、罗杨柳合称为“转让方”。
2、业绩承诺情况及业绩补偿方式
根据前海洲明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在本次交易中,转让方向前海洲明承诺,轩智文化在2022年度、
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0万元、人民币80万元、人民币120万元。
若轩智文化在业绩承诺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未达成上述所约定的业绩承诺目标,转让方必须向受让方就该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与该年度业绩目标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
3-153号),轩智文化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80.68万元,未达到2023年度业绩承诺80万元指标,触发了业绩补偿
1条款。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应补偿金额=当期期末承诺的归
母扣非净利润-当期期末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归母扣非净利润=160.68万元。转让方暨业绩承诺方灵宇科技、罗杨柳需向前海洲明支付业绩补偿款160.68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
3-129号),轩智文化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11.76万元,未达到2024年度业绩承诺120万元指标,触发了业绩补偿条款。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应补偿金额=当期期末承诺的归母扣非净利润-当期期末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归母扣非净利润=8.24万元。转让方暨业绩承诺方灵宇科技、罗杨柳需向前海洲明支付业绩补偿款8.24万元。
综上,转让方暨业绩承诺方灵宇科技、罗杨柳需向前海洲明支付业绩补偿款
160.68+8.24=168.92万元。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公司根据轩智文化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利润情况,将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函告业绩补偿义务人灵宇科技、罗杨柳,灵宇科技、罗杨柳已收悉,对本次业绩补偿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对未完成业绩进行足额补偿,补偿金额为168.92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灵宇科技、罗杨柳已按照协议约定,足额向前海洲明支付全部业绩补偿款合计168.92万元,相关款项已全部到账。至此,本次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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