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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32证券简称:洲明科技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 18号 B栋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林洺锋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1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1087447151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34670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86100451股。

参与本次股东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共30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0849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78%。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计4名,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47351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74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5名,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3497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5%。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现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306名,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3497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5%。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7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的98.0895%;反对5030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73%;弃权1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32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86%;反对5030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90%;弃权1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95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72%;反对5002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72%;弃权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34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667%;反对5002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15%;弃权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271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586%;反对5171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73%;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271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586%;反对5171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73%;弃权55000股(其

3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341%。

关联股东林洺锋、李志、陈一帆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31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38%;反对5155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33%;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280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974%;反对5155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392%;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42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9%;反对511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0%;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291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42%;反对511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37%;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2%。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80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19%;反对5020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537%;弃权1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32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055%;反对5020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672%;弃权1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74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97%;反对5017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26%;弃权1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32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03%;反对5017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41%;弃权1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6%。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664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76%;反对20032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61%;弃权1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90%;反对20032393股,占出5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529%;弃权1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2%。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97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41%;反对516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9%;弃权18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145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241%;反对516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05%;弃权18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4%。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734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18%;反对4902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1%;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383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53%;反对4902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646%;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1%。

6(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08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849%;反对5136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672%;弃权1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208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95%;反对5136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98%;弃权1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7%。

关联股东林洺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55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88%;反对5274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72%;弃权1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104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486%;反对5274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50%;弃权1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701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95%;反对5043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1%;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

7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35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939%;反对5043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35%;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713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39%;反对505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81%;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362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445%;反对505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25%;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74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55%;反对502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4%;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39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786%;反对502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984%;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8份总数的0.32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胡莹莹、肖雅婷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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