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证券简称:金城医药公告编号:2025-074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金素”)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射用头孢哌
酮钠舒巴坦钠《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产品注册包装原药品上市许可剂型规格审批结论名称分类规格批准文号持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1瓶/国药准字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
1.0g 盒;10
H20066401 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
瓶/盒
注射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注用头册标准与制剂放行标准中有
孢哌注化学1瓶/国药准字广东金城关物质项下增订头孢哌酮杂酮钠 射 药品 1.5g 盒;10 H20066402 金素制药 质 376 控制要求:“头孢哌酮舒巴剂瓶/盒有限公司杂质376(相对头孢哌酮保留坦钠时间为0.45)按校正后的峰
1瓶/面积计算(乘以校正因子0.9)
国药准字
2.0g 盒;10 不得过头孢哌酮标示量的
H20066403瓶/盒0.4%”。其余按原批准内容执行。
二、药品相关信息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所引起的上、下呼吸道感染;上、
下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和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道感染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金城金素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对公司产品品质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由于药品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