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2月23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召开沟通会,对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并督促立信按照工作进度,投入足够的审计人员,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计师及
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要求审慎按时完成业绩预告相关工作,关注审计进展情况。
2026年3月30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结果的汇报,就财务报表分析、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4、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有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