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新型搪瓷材料、搪瓷釉料、陶瓷釉料、 第十五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搪瓷制品制造;搪瓷制品销售;金属
金属制品(除铸币)、金属传热元件、环卫设施制造、销售;无机材料及化工原 制品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
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新型搪瓷钢板安装、 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销售(除粘土品)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空气预热器、烟气加热器及附属设备 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的研发、制造、安装,电厂、电站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改造、维护,电 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污泥处理处置系统、污水处理、饮用水处理、工业废水处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理、中水回用处理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依 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以上变更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核准为准。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