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现有业务实力,充分发挥业务协同。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收购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傅冠强、王翔宇、邬克强
2025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