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5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5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号创新大厦 B栋 10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会议股东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6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6845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 251746635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 988900股,下同)的 22.6695%。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843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0757735股的 15.329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406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0757735股的 7.3404%。
(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292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0757735股的 1.3128%。
9、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五维
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关于续聘公 总表决情况 56528907 99.4429% 302305 0.5318% 14400 0.0253% 0
1.00 司 2026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 通过2975300 302305 9.1830% 14400 0.4374% 0议案》 表决情况
90.3796%《关于注销回 总表决情况 56778607 99.8821% 55805 0.0982% 11200 0.0197% 0
2.00 购股份的议 其中,中小股东的 通过案》 3225000 97.9646% 55805 1.6952% 11200 0.3402% 0表决情况《关于减少注总表决情况 56343807 99.1172% 490600 0.8630% 11205 0.0197% 0
3.00 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 通过其中,中小股东的的议案》 2790200 84.7569% 490600 14.9028% 11205 0.3404% 0表决情况
注: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议案 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议案 2及议案 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