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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36证券简称:上海新阳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以下条件进行核实: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四)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23日,行权价格为17.34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25.78万份股票增值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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