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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晨: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10 查看全文

ST美晨 --%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谊评报字[2025]40022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3711020029372001202500024

合同编号: 20254033

报告类型: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中和谊评报字[2025]40022号

报告名称: 值评估项目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评估结论: -79,174,178.28元

评估报告日: 2025年11月24日

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牟敦明 (资产评估师)徐洪昌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编号:37080074正式会员编号:11170066

牟敦明、徐洪昌已实名认可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11月25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目录

声明.. . . . . .... .. .....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评估目的.. ..... 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8

四、价值类型 9

五、评估基准日 .9

六、评估依据 ................10

七、评估方法.... .............1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7

九、评估假设..............................19

十、评估结论..........1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2

十三、评估报告日. 23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25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等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经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和谊评报字[2025]40022号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对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评估目的是对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为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经审计后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经评估,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17.42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日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105.53 1,105.53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9.96 23.83 13.87 139.26

3 固定资产 9.95 23.82 13.87 139.40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1 0.01 0.00 0.00

5 资产总计 1,115.49 1,129.36 13.87 1.24

6 流动负债 9,046.78 9,046.78 0.00 0.00

7 负债合计 9,046.78 9,046.78 0.00 0.00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931.29 -7,917.42 13.87 0.17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和谊评报字[2025]40022号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其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

1.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44191.493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12001号

法定代表人:江波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68718095E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

料制品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评估单位概况

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RND48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C905-1

法定代表人:樊文彩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03日

营业期限:2020年12月0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中草药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生植物种植;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②历史沿革

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03日,由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公司股权未发生变动,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③被评估单位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0月31日

资产 3,109.82 1,115.49

负债 2,209.62 9,046.78

净资产 900.20 -7,931.29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10月

营业收入 101.39 0.00

营业成本 103.25 0.00

利润总额 -119.63 -71.11

净利润 -121.06 -71.92

3.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项目的被评估单位系委托人的二级子公司,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评估目的是对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

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经审计后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105.53

非流动资产 9.96

固定资产 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1

资产总计 1,115.49

流动负债 9,046.78

非流动负债 0.00

负债合计 9,046.78

净资产 (所有者权益) -7,931.29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账面值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永鲁专字(2025)第38046号”专项审计报告。

(三)评估范围内主要实物资产的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合同资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合同资产:系公司根据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确认的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主要包括铺前镇新兴街等6处街区市政改造总承包(EPC)工程、和风家园住宅项目(一期)E4502地块园林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海南大学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中

心项目科研大楼室外配套工程等。

2、固定资产:主要为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其中:

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宽带绿篱机、斯蒂尔油锯、园林打药机、推式草坪机,均可正常使用。

车辆:主要为办公车辆、电动车等,包括长城牌皮卡车、科莱威牌电动轿车、荣威牌商务车、电动车、三轮车等,存放于公司的办公场所及各工程项目所在地,全部车辆基本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及办公家具等设备,分布在各公司办公区各部门,均能正常使用。

(四)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未申报无形资产。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本次资产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四、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经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确定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10月31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根据有利于经济行为实现的原则,并考虑与审计时点相衔接,以及考虑到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的整体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赛石园林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请示”及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5.《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1号);《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9.《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78号令,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10.《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年91号令,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

1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于问题的规定》(财政部2001年12月31日发布第14号令);

1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02号);

14.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中评协[2018]44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1.《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3.《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5.《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16.《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的决定》修订)。

(四)权属依据

1.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

2.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和参数手册》;

2.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5.汽车之家、二手车之家等网站及当地二手车市场报价;

6.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申报表;

2.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未来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使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量化;二是预期收益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三是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年度的经营和财务资料,结合目前宏观经济形势、所处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发展前景以及自身经营现状综合分析,其预期未来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与收益对应的风险难以量化,不满足使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

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转让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选择和使用市场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二是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因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难以将影响交易价格的各项因素量化成相关系数进行修正,且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在经营模式、主营业务构成等方面差异较大,结合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的特点,选取同类型市场可比参照物的难度极大,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单位能够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识别;二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及负债分别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可以合理的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因此本次评估可采用资产基础法。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

(二)评估方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为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为被冻结、使用受限的银行存款。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核查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并发函询证,核实银行存款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债权类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向财务部门了解形成的原因、账龄等情况,并审核了相关账簿及原始凭证,并对大额应收款项进行了抽查,以确认其真实性、正确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如有确凿证据证明有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确认坏账损失,如无确凿证据证明有损失,则参照会计计提坏账政策确认预计损失。

(3)合同资产

评估人员获取合同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同时就合同资产涉及的工程项目名称、数量、实施地点、工期、合同价款、账面余额等主要信息与明细账及相关合同资料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以审计后账面价值扣减评估风险损失确认其评估值。

2.设备类资产

本次评估根据设备类资产的特点,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即首先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一个全新状态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得出重置成本,然后将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求出成新率。重置成本与成新率相乘作为评估值。

公式: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A、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设备重置成本的评估,首先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然后,加上该设备达到现实状态所应发生的各种税费,如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其它费用、资金成本,求得该设备的重置成本。本次评估时设备重置成本均按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

其计算公式:重置成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其它费用+

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①设备购置费:根据相关设备的近期成交价格、对供应厂商的询价结果,以及评估人员搜集的其他公开价格信息加以确定。对无法取得直接价格资料的设备,采用替代产品信息进行修正,无法实施替代修正的,在对其原始购置成本实施合理性核查的基础上,采用物价指数调整法加以确定。

②运杂费:设备运杂费是指从产地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安装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如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时,则不计运杂费。

③安装调试费:安装调试费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等资料,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④设备基础费: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无设备基础的不考虑该项费用。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计取。

③资金成本:当设备造价较高,且自订货预付款开始至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式验收,付清全部货款的周期超过半年,计算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其他费用)×建造周期(年)×LPR利率÷2

注:式中除以2表示全额全程计息,均匀发生,折半计算。

利率按评估基准日LPR利率计取。

B、对车辆重置成本的确定

车辆的重置成本主要包括购置价(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税、其它合理费用。

计算公式为:重置成本=购置价(不含税)+车辆购置税+其它合理费用

①车辆购置价的确定:通过市场途径确定车辆的现行市场价格。直接向经销商或制造商询价,或参考商家的价格表、正式出版的价格资料、计算机网络上公开的价格信息等。

②车辆购置税的确定:依据相关税费的规定,车辆购置税为不含增值税车辆

购置价的10%,其计算公式:

车辆购置税=购置价-1.13×10%

③其它合理费用的确定:其它合理费用包括验车费、牌照费等费用,根据不同车辆的具体情况确定。

C、电子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依同规格型号产品现行市价或同功能类似资产现行购置价确定。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机器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评估人员对设备类资产进行了现场核实,了解了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情况,查看了设备的运行记录及维护制度,对主要设备进行了现场鉴定,填写了鉴定表。该公司的设备维护情况良好,利用率较高。评估人员在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下,采用年限法、现场鉴定法两种方法加权平均后综合确定设备的成新率,

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鉴定成新率×60%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现场鉴定成新率:评估人员现场对设备进行了综合鉴定,填写了技术鉴定表,确定现场鉴定成新率。

②车辆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参照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熟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车辆的技术状况、维护保养、制造质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条件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使用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一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行驶里程成新率=(经济行驶里程一已行驶里程)/经济行驶里程×100%理论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③电子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价值较小的普通设备,以使用年限法为主确定设备的成新率。对更新换代速度快、价格变化快、功能性贬值较大的电子设备,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及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成新率=(1-实际使用年限一经济寿命年限)×100%

或: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部分超期服役的设备,按其市场变现价值确定评估值。

3.递延所得税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计提坏账产生。评估人员通过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发生日期,核实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的正确性和准确性,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负债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具体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评估人员主要是依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审查核实,并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对照负债科目所形成的内容,以构成企业实质性负债的金额作为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工作,本次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介绍如下:

(一)接受委托

我公司与委托人洽谈,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评估工作各方参与人工作配合和协助等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达成一致,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拟定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针对本项目特点和资产分布情况,我公司制定了资产评估方案,组建了评估团队。

为便于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提交资产评估资料,我公司对被评估单位相关配合人员进行了资产评估资料准备工作培训,并指派专人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验证资料,对资产评估资料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现场调查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资产的产权进行了调查,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资料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

(四)资料收集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汇率、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被评估单位的管理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人才风险等处于可控范围或可以得到有效化解。

4.假设被评估单位各项业务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到期后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行业资质持续有效。

5.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6.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9.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资产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账面值为1,115.49万元,评估值为1,129.36万元,评估增值13.87万元,增值率1.24%;负债总额账面值为9,046.78万元,评估值为9,046.78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931.29万元,评估值为-7,917.42万元,

评估增值13.87万元,增值率0.17%。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日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105.53 1,105.53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9.96 23.83 13.87 139.26

8 固定资产 9.95 23.82 13.87 139.40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1 0.01 0.00 0.00

20 资产总计 1,115.49 1,129.36 13.87 1.24

21 流动负债 9,046.78 9,046.78 0.00 0.00

23 负债合计 9,046.78 9,046.78 0.00 0.0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931.29 -7,917.42 13.87 0.1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永鲁专字(2025)第38046号”专项审计报告。

(二)本次评估未考虑被评估单位相关资产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三)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评估所需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五)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委托范围内的资产产权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工作,对所发现的资产产权存在的问题给予尽可能的充分披露,本次评估未发现存在产权争议事项,但评估报告是对评估对象发表专业评估意见,不具有产权证明的法律属性,因此,本报告不能作为产权证明文件。

(六)本评估报告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委托评估范围以外的权益或义务,如或有收益、或有(账外)资产及或有负债。

(七)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银行存款30,066.06元,因诉讼原因已被冻结,目前案件尚未判决和执行,无法确定后续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本次以经审计后的账面金额确定评估值。

(八)本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汇总表和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因数值精确位数不同和四舍五入原因,导致部分科目计算增值率时略有差异。

(九)本次评估未考虑控制权溢价或少数股权折价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十一)本次评估委托人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1日更名为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江波。

(十二)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项目评估目的载明的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二)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本评估报告需经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后方可使用;

(五)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起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评估目的实现时,可以该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依据,结合评估基准日期后有关事项进行调整,超过一年使用本报告所列示的评估结果无效。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11月24日。

(此页无正文,系“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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