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证券简称:飞力达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飞力达”)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东莞飞力达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东莞飞力达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田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
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公司章程》《担保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锦波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保税环路2号5号楼701室成立日期2016年06月06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报关业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办公设备耗材制造;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提供反担否保是否为失信被否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06月30日(未经审
主要财务指标
计)
资产总额203276017.80186840960.90
负债总额142284789.49115580379.49
其中:银行贷
0.000.00
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64955293.6463919456.24
净资产60991228.3171260581.41
资产负债率70.00%61.86%
营业收入130323848.3969716940.91
利润总额4819281.5715540896.10
净利润4627432.7410269353.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
3.担保事项:为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田
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
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25691.74万元,占2025年半年度公司未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7.96%,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的6.39%。其中融资性担保金额14727.65万元,非融资性担保金额10964.09万元。若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64300万元,其中融资性担保额度42300万元,非融资性担保额度22000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公司未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4.96%,占公司2025半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的16.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关于公司为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担保事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公司为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担保事项,能够支持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