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证券简称:飞力达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度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现场告知、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有毅先生、金景女士,独立董事蒋德权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姚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姚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吴有毅先生、耿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姚勤先生、吴有毅先生、耿昊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下设各委员会的成员结构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姚勤、沈黎明、耿昊、罗贵华,由姚勤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蒋德权、陈江、金景,由蒋德权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蒋德权、陈江、姚勤,由蒋德权担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成员:陈江、罗贵华、吴有毅,由陈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耿昊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姚勤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同意聘任张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佩芳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李镭先生、唐军红先生、沈丽莉女士、杨帆先生、张瑜女士、李卫月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顾海疆先生为公司资讯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卫月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姚勤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联席总裁。主要系结合公司发展历程及经营管理需要形成的管理安排。姚勤先生长期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运营管理及行业情况具有较为深入的理解,由其担任董事长、联席总裁,有利于提升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管理之间的衔接效率,推动公司经营战略的持续落实。同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等治理主体形成有效监督与制衡机制。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决策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职务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的安排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高管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审议,李娜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联系方式见附件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亚丽女士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职务。张亚丽女士具备履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亚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附件一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耿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7月起曾任职于上海嘉里漕河泾物流有限公司、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8年曾任职于嘉里物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担任本公司联席总裁,2018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2023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昊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48%的股份。耿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1986年起曾任职于昆山汽车客运公司、昆山市汽车大修厂。
1996年10月至2018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2018年10月至今担
任本公司董事、联席总裁,2020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勤先生持有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53.68%的股份,亚通汽修持有本公司10.42%的股份,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29.16%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0.42%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0.0562%的股份。姚勤先生与沈黎明先生、吴有毅先生是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勤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佩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 EMBA。
1992年7月至2000年5月曾任职于昆山市客运公司。2000年5月至2008年6月担任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21年4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21年4至今担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佩芳先生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6%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0.42%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份。王佩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
曾任职于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营业部、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山营业
部、创业控股资产经营部。2008年6月至2020年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3年5月至2024年11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份。李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军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8年至今担任本公司海运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军红先生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77%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0.42%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0.04%的股份。唐军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丽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 EMBA。
1993年7月至1996年2月曾任职于昆山厚声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职员、办公室主任。1996年3月至2008年6月担任昆山飞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职员、销售部主管、客服部主管、总经理助理,2008年6月至2020年10月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丽莉女士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6%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0.42%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沈丽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助理经济师。2015年至今担任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飞力达物流(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帆先生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77%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0.42%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0.06%的股份。杨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24年5月曾任职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职务。2024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张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和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顾海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7年1月曾任职于上海港务局、上海美华系统有限公司。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担任昆山飞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资讯总监,2008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资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海疆先生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96%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0.42%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0.05%的股份。顾海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卫月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本科学历,MPAcc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2016年至2024年10月,李卫月先生曾任职于协鑫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融资中心执行总经理、财经中心副总经理,鑫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2024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附件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李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本科学历。2006年加入本公司担任商务结算工作,2016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附件三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简历
张亚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审计师、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反舞弊师(CAP)、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IPA & IFA)、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2001年2月至2021年3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副
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亚丽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附件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5278689
电子信箱:dshmsc@feiliks.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6楼董事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