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任职期间,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先德,美国籍。1961年10月生,博士学历,运营及供应链管理学教授,并兼任沃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京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同时,本人在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初即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从未泄露在公司获得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5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积极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
1力,为董事会科学、客观的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以通讯表决方缺席董是否连续两应出席董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出席股东姓名式参加董事会事会次次未出席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数事会会议赵先德50500否3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本人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
2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利润分配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5.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津贴3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建议
2025年度,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5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五、其他工作
1.任职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任职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任职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赵先德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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