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证券简称:瑞丰光电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25万份。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概述
(一)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1证券代码:300241证券简称:瑞丰光电公告编号:2026-044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六)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七)2025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八)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
2证券代码:300241证券简称:瑞丰光电公告编号:2026-044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5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九)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一)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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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其已获授未行权的1.25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1名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导致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其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5万份。
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的方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股票
期权注销相关事项,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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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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