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证券简称:瑞丰光电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9日以电话及口头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
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7:45通过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等其他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向上述5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8.00万份。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29名调整为424名,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总数由4181.00万份/万股调整为4173.00万份/万股,首次授予总数由3774.00万份/万股调整为3766.00万份/万股。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24名变更为419名,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由3951.00万份调整为3943.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数量由3544.00万份变更为3536.00万份。
关联董事陈永刚先生、林龙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2票。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5月13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4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36.00万份股票期权及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陈永刚先生、林龙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2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
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导致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其已获授未行权的1.25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关联董事陈永刚先生、林龙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2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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