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4%。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92元/股,本次回购价款合计为57600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六)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七)2025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八)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5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九)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2026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2026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一)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二)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
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0000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因 1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考核结果为“B”,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000 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92元/股。全部回购资金 5760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4%。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57600 元。并经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
第 441C000301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9月 21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717445389股减至 717415389股(未含期权自主行权影响)。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类别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390230.00 16.22 -30000 116360230.00 16.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601055159.00 83.78 0 601055159.00 83.78
股份总数 717445389.00 100.00 -30000 717415389.00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
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1日



